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2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7日(周一)14:00起
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周一)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定于2023年4月17日(周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7日(周一)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7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15至2023年4月17日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
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了保证股东大会按时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填写附件3);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填写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填写附件2);
(3)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14日(周五)15:00前
送达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
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
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
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
信函: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直接送达登记地址,并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鑫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000)。
联系人:陈银凤
联系电话:0512-68536762
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1:30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3年4月17日
(周一)召开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
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
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
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
司(或本人)持有协鑫能科(股票代码:002015)股票,现登记参加协鑫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
有效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注:
(见附件 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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