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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今日发布关于解除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通知要求,从8月13日08时起,解除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通知全文如下:
延边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指成员单位、部门,企业:
目前,我州各江河水位呈回落趋势。依据《延边州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分析研判,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13日08时起,解除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请各县(市)根据当地实际,保持高度警惕,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州防指有关要求,抓紧抓实抓细防汛救灾各项措施。对危险区域已转移安置的群众,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研判山洪地质灾害影响,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将安置群众逐步撤回。已退水的村屯,应根据传染病预防的需要,对洪涝灾区及时开展清洁卫生与预防性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的爆发。江河水位下降后,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要开展水毁情况检查,对影响水库大坝、堤防安全的部位进行处置。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做好江河洪水防范、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水库等重点区域防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工作,为应对下一轮强降雨过程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延边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部
2023年8月13日
编辑:洪涛
审核:钱洪涛
终审:孙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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